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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源地区检察院对办理的首起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提起公诉

发布时间:2022-06-29 10:10:16 来源: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本站编辑

6月28日,三江源地区检察院以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对被告人李某某提起公诉。这是三江源地区检察院成立以来办理的首起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也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4月9日正式施行以来我省提起公诉的首例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

2022年2月,被告人李某某携带野生动物制品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后经侦查发现,被告人李某某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麝香14个及其他野生动物制品。经鉴定,14只麝属于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价值336000元。

在案件审查过程中,三江源地区检察院对被告人充分进行释法说理、政策感化,促使被告人在事实证据面前自愿认罪认罚,并在辩护人的见证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实现了对被告人的教育转化。同时,三江源地区检察院充分听取了辩护人提出的法律意见,开展了羁押必要性审查,并进行了书面答复,并提出了精准量刑建议,坚持被告人的罪行轻重与刑罚的轻重相适应原则。

下一步,三江源地区检察院将立足生态资源和环境保护领域,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多措并举综合采取刑事打击、生态损害赔偿等手段,让违法者为受损生态环境“买单”,实现对破坏生态环境资源行为的多维度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