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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动态

海西州检察院:打造阳光检察

发布时间:2022-04-19 09:39:19 来源: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本站编辑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海西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能动性,扎实开展检察听证和人民监督员工作。2022年第一季度,两级院共对50件案件召开听证会,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2400%,受理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48件,同比上升1500%,检察听证和人民监督员工作相辅相成,齐头并进,进一步促进了司法公正,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广泛开展听证,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海西两级院在办案过程中,坚持“应听证尽听证”的原则,对3件审查逮捕案件、2件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31件拟不起诉案件、1件刑事申诉案件、1件行政诉讼监督案件、8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4件其他类型案件进行公开听证,听证员意见均与检察机关最终依法作出的决定一致,当场息诉罢访率达100%。其中,都兰县人民检察院结合当地农业人口较多、居住分散的实际情况,对1件故意伤害案犯罪嫌疑人拟作不起诉开展巡回听证,积极探索检察机关将身边的“听证席”与家门口“法治课”相结合的形式,让参会的人员以及群众代表对检察机关的工作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也使他们在案件听证中“听得见”公平正义,“看得见”司法温情。通过听证活动以公开促公正,用听证赢公信,加大力度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实现办案“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发挥监督作用,助推执法办案质效。海西两级院借助公开听证等办案活动平台,常态化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聚焦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和检察工作重点、难点案件。一季度组织55名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检察机关办案活动,以外部监督促检察权规范行使,体现了检察“热度”、彰显了检察“温度”。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40次公开听证、3次巡回检察、1次公开审查、1次出庭支持公诉、1次羁押必要性审查、1次检察建议研究、1次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落实推进。部分人民监督员提出了针对性的意见建议,积极发挥外部监督作用,助推检察机关提升执法办案质效。

下一步,海西检察机关将充分把握检察听证和人民监督员工作发展规律和总体趋势,切实加大组织协调、对下指导工作力度,深入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多措并举推动两项工作做深做实。一是积极拓展人民监督员工作理念和思路,按照《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加强与业务部门的磋商沟通,规范开展人民监督员工作,努力做到“十种监督方式”全覆盖、监督区域全覆盖、业务工作全覆盖,不断增强外部监督刚性、有效性,促进海西检察机关公正履职、健康发展。二是海西州院按照《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库建设管理指导意见》,结合2021年度海西州院听证库建设经验,指导基层院推进和完善听证员库建设,进一步发挥检察听证“以公开促公正、以听证赢公信”的效力,促进检察机关与各个行业之间形成良性互动,使听证员在司法公正、矛盾化解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