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三个“第一时间” 保障社会安定——西宁检察机关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森林防火、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委及省检察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全面落实省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第6号《通告》精神,西宁检察机关第一时间作部署、抓落实,统筹做好疫情防控、森林防火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全力确保西宁市社会大局安定。
一是把准上级要求,第一时间作部署。省检察院及市委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会议召开后,西宁市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及省市委常委会议精神,结合西宁检察工作实际,部署安全生产及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全市检察机关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精准对标上级部署要求,特别是省检察院六个方面的安排,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以检察担当、检察作为、检察方式,积极保障社会安定、人民安宁。各区县检察院也及时对相关工作进行安排。
二是明确工作任务,第一时间有行动。面对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和安全生产领域隐患排查整治的重大要求,西宁市检察机关找准找实工作的着力点,迅速行动,强力推进。4月2日,西宁市检察院对机关内部水电安全、车辆安全、防控安全、保密安全等方面的风险隐患进行拉网式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机关办公场所安全“零隐患”。4月4日,西宁市检察院防控办根据市防控办和省检察院要求,督促两级院对全体干警及家属是否与本轮疫情确诊人员存在时空交集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并将排查结果及时汇总上报。城东区检察院协助联点办事处常态化开展值班值守工作,每日安排8名干警前往联点社区进行出入人员信息登记及体温检测,抽调4名干警配合社区做好封控小区的防控工作。大通县检察院派出30余名干警在7个交通检查卡点及网格小区进行24小时防控工作。同时在休息日、节假日正常上班,配合开展森林防火、安全生产检查及环境卫生整治等工作。湟中区检察院、湟源县检察院坚持清明节期间上班值守,配合开展包联乡(镇)、村的森林防火、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城中、城西、城北区院在做好本单位疫情防控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同时,配合地方党委认真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三是拧紧责任链条,第一时间抓落实。西宁市检察院全面加强工作督导,促进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任务有效落实。一是加强对下督导,准确及时梳理汇总两级院清明节期间两项工作的开展情况,按要求报送省检察院及西宁市委,为上级科学决策提供参考。同时要求加强检察“战疫”故事的宣传,营造科学防控、依法防控氛围。二是对机关各部门及重点部位、岗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情况进行逐一检查督导,同时对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及12309检察服务中心、机关门岗、单位测温点的人员配备及设备运行情况进行检查,要求细之又细、实之又实抓好排查、防控整治,坚决确保机关绝对安全。三是迅速开展时空交集人员排查梳理,对排查出的9名人员逐一核对相关信息后汇总上报,并逐一提醒做好社区报备及自我隔离工作。同时,督促两级院认真落实防控情况“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和交集人员动态排查报送工作,始终确保全面掌握情况、科学决策部署。
下一步,西宁市检察机关将以最严要求、最严标准、最严作风统筹抓好主责主业、疫情防控、安全生产领域隐患排查整治等重点工作,切实用检察辛苦指数换取人民幸福指数,以实际行动践行人民检察为人民的忠贞誓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