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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严格落实食品药品“四个最严”标准 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发布时间:2022-03-21 08:58:21 来源: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本站编辑

食品药品安全关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事关中华民族未来、公民生命健康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食品经营行为、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海东市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责,积极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开展法治宣传,增强群众维权意识

3月14日、15日上午,海东市两级检察院在辖区内开展“3.15”专项法治宣传活动,向广大群众宣传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法律知识,主动引导群众树立识别、拒绝和举报假冒伪劣产品的意识。海东市检察院联合海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举办以“坚决贯彻食品药品‘四个最严’标准、有效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活动。检察人员结合检察机关办理的案件,深入浅出地讲解假冒伪劣产品的危害、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犯罪的法律规定和刑事政策,以及人民检察院打击犯罪职能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开展举报、投诉咨询服务,发放宣传手册。针对参观群众中老年人较多、容易被不法分子诈骗、且多负有监护未成年人职责的状况,进行了反诈骗、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法律知识宣传,提高老年人防范诈骗意识和加强未成年人监护意识。宣传活动结束后,检察人员前往假冒伪劣产品销毁点,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销毁假冒伪劣产品活动进行了现场监督。

二、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保护群众食品安全

海东市检察院充分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针对部分超市散装食品经营不规范、食品安全存在隐患等问题开展公益诉讼检察。检察机关履职调查中发现,平安、互助、循化等区县部分超市散装食品销售经营不规范,不符合相关规定,存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未完整标注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个别散装食品外包装的包装日期和保质期为同一天,食品标签不符合要求;部分散装食品有变质现象却仍在出售;可直接入口的部分散装食品容器上未采取防尘防蝇等保护设施。上述经营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侵犯了消费者权益,存在食品安全隐患,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向海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一是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对全市范围内超市散装食品销售经营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对存在的不规范情形及时责令整改,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二是建立健全日常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加强对辖区内超市散装食品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全面规范散装食品经营秩序,确保食品安全。海东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检察建议后,表示将积极履职,依法执法,进行有效监督管理。海东市检察院将跟进监督,扩大范围,在全市开展散装食品安全公益诉讼检察专项活动,加强市县(区)检察机关与市场监管部门的沟通协作,共同构筑海东市散装食品安全“防护网”,打响散装食品安全“保卫战”,以实际行动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海东市检察机关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中还发现,辖区内部分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人员刑满释放后,相关监管部门未落实食品领域从业禁止的相关法律规定,对刑满释放人员既未予以行政处罚明确告知吊销营业执照及从业禁止相关规定,也未跟踪监督,导致涉嫌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后的人员刑满释放后再次注册登记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针对上述问题,海东市检察院在全市范围内对近年来办理的食品安全类刑事案件进行全面排查,深入走访了解相关情况,开展立案调查取证。并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磋商,促使海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市下发《关于食品行业禁止从业有关事项的通知》,从目标、任务、安排、要求等方面对全市食品行业禁止从业作出相关规定。民和县检察院、乐都区检察院针对相关问题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行食品安全从业禁止监督管理职责,对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排查,对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人员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维护市场从业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加强对辖区内食品经营者食品从业禁止规定的学习培训,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守法经营。海东市检察机关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有效整治违法从业问题,切实维护全市食品生产经营秩序,推动构建食品行业诚信体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

三、严厉打击食品药品领域犯罪,保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海东市检察机关不断强化食品领域法律监督职能,严厉打击涉食品安全类犯罪,以最强决心、最严举措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为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民和县检察院2021年对马某某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罪一案依法起诉,民和县法院判处马某某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在该案中,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严格监督,公安机关及时侦查,检察机关坚持罪当其罚,从侦查、起诉,人民法院及时作出有罪判决,体现出司法机关坚决贯彻“四个最严”要求,严厉惩罚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决心。同时,为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加工领域行业行为,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民和县检察院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监管部门严厉查处非法添加、滥用食品添加剂违法犯罪行为,扩大食品抽检的范围和频次,覆盖源头、生产、流通和餐饮全环节,对不合格食品添加剂严格追溯来源、追查流向,依法处置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添加剂的“黑作坊”,对不合格从业者加大惩处、曝光力度,建立从业“黑名单”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