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的重要举措。1月27日,海北州检察院联合州监察委员会、州公安局、州卫健委等相关单位对海北州第一人民医院、海北州藏医院、海北州妇幼保健中心及西海镇部分诊所就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落实工作通过调查问卷和座谈会的形式进行督导。
座谈会上,海北州检察院检察官为医护人员代表详细讲解了《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中规定的报告主体、报告事项与问责机制。医护人员代表提出了强制报告制度执行中的疑问,检察官均一一解答。会后,医院领导、参会代表均签署了《强制报告责任承诺书》。海北州第一人民医院、海北州藏医院表示将再次组织学习,做到每一位医护人员了解强制报告制度并签署《强制报告责任承诺书》,落细落实强制报告制度。
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存在发现难、取证难、定罪难、监督难的特点,所以如何及时发现和防范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发生是亟待解决的问题。医疗机构在对未成年人接诊时,发现未成年人遭受侵害或者疑似遭受侵害时,能够积极履行强制报告义务,协助侦查机关及时完善、固定证据,有效惩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让遭受侵害的未成年人得到及时有效心理干预、司法救助。通过各行业共同努力,为孩子们创造更美好的成长环境,提高全社会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