驱动下载
无障碍浏览 无障碍浏览
今天是:2025年6月21日    星期六

当前位置: 首页 > 检察新闻 > 地方动态 > 正文

地方动态

海西州检察院2021年度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综述

发布时间:2021-12-29 08:59:04 来源: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本站编辑

2021年以来,海西州检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积极主动融入公益诉讼检察“青海模式”,突出监督实效、注重创新提质,全力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展现新作为、呈现新亮点。


一、聚焦党和国家中心大局,精准发力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精准把握履职尽责着力点,自觉融入国家战略实施。一是深化助推祁连山青海片区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检察举措。海西州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省检察院关于《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助推祁连山青海片区生态环境保护的实施方案》,聚焦矿产资源开发公益损害问题,强化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衔接,合力做好祁连山海西片区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工作。二是服务海西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深入贯彻落实省检察院关于《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服务西部大开发助推新时代青海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围绕打赢三大攻坚战,为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公益司法保障。强化土地执法领域协作,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认真办理耕地保护和牧民草场保护领域公益损害案件。三是主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海西州检察机关围绕农村土地保护、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食用农产品安全保护等“三农”领域问题加大办案力度。四是主动融入全国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海西州检察机关积极筛查案件线索,依法对未办理林草征占手续、建设用地报批手续私自搭建观景台、木质结构栈道等行为,及时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

图片


(二)精准发挥职能作用,助力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海西州各级检察院切实贯彻高检院和省检察院决策部署,围绕防控重点领域,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执法办案工作。一是依法规范精准监督,强化对下指导。制定印发《疫情防控期间开展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检察监督的通知》《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医疗废弃物品处置检察监督的通知》,对涉疫案件办理提供具体指导。二深化源头防控,推进长效机制建设。深入贯彻落实省检察院印发的《青海省检察机关助力疫情源头防控强化野生动物保护和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司法保护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强化野生动物保护和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司法保护,为社会各界有效开展疫情防控、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营造良好司法环境,助力实现疫情源头防控。

图片
图片


二、聚焦民生领域的公益损害问题,积极履职不断提升办案质效


(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服务保障民生福祉。一组织海西州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助力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加强与民政、市场监督管理和退役军人事务局的联系,摸排收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英雄烈士保护方面的职能作用,形成以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部门为主导,相关职能部门协作配合的工作格局。二是组织海西州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助力无障碍环境建设”专项行动。对辖区盲道设置及管护情况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损毁人行盲道设施、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挖掘人行盲道、占用人行盲道摆卖物品、占用人行盲道从事机动车清洗保洁经营活动等问题,切实保障视障人士合法权益。三是组织海西州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助力平安道路建设”专项行动。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为抓手,以公益诉讼案件办理为指引,督促有关单位依法履职,积极作为。都兰县检察院针对“小黄车”相关安全问题联合都兰县公安局、都兰县住建局开展公益诉讼助力平安道路建设,对共享单车采取“共同协商+检察建议+整治方案+检查跟进”的方式开展专项整治。四是组织开展“公益诉讼助力巡游出租车问题整改”专项行动。在学习省检察院关于巡游出租车专项监督典型案例的基础上,组织全州开展专项监督,切实规范出租车市场秩序,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图片
图片


(二)深耕细作法定领域,打好解决重点问题持久战。一是持续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根据高检院《全国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工作方案》要求和省检察院具体工作部署,海西州检察机关认真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活动。年内办理环境资源类案件75件。大柴旦检察院针对某公司违规将生活污水直接排入盐田问题开展监督,及时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二是持续开展“公益诉讼守护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积极优化“为民办实事”工作举措,紧紧围绕涉及校园周边、网络餐饮、食用农产品等群众关注的民生问题持续开展专项监督行动。年内办理食品领域案件48件。海西州检察院对4件食品药品安全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听证,取得了深化检务公开、密切联系群众、促进规范办案、提升司法公信的良好效果。三是扎实开展“公益诉讼助力水资源保护”专项监督。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督促有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共同做好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生态环境保护重点任务,持续增加优质生态检察产品供给,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筑牢青海生态安全屏障。格尔木市检察院针对部分单位、企业在生产建设项目过程中,未及时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的现象,联合行政主管部门,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活动,共走访17家相关单位、企业,向行政主管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收缴水土保持补偿费1032余万元。四是扎实开展医疗器械专项监督。聚焦药品、医疗器械在购进、储存、使用环节中的质量问题,组织开展专项监督,走访检查医疗机构37家,切实维护了市场秩序,保障了消费者的健康和财产权益。

图片

(三)积极稳妥拓展新领域,打破公益诉讼区域瓶颈限制。一是持续开展“公益诉讼助力公共安全”专项行动。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联合开展燃气安全专项公益诉讼监督行动,以公益之名,守护公共安全。年内办理涉及公共安全类案件17件。德令哈市检察院、乌兰县检察院针对某加气站存在部分特种设备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未取得相应资格、LNG气瓶充装检查记录不完整、操作人员未按规定佩戴防护用具的情形,向有关行政单位发出检察建议。二是落实“四号检察建议”,保障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围绕辖区内发现的窨井盖破损、松动、翘起,检查井塌陷、下沉、凸起,检查井与窨井盖及排水沟盖板配合不稳固等问题开展监督,督促住建部门排查窨井盖3000余口,排查井盖问题846处并已整改,排查道路584.52公里,发现126处道路地下病害体,目前已全部修复。三是打造海西品牌特色。组织开展公益诉讼“一院一品牌”专项活动,集中办理一批有影响、效果好、反响大的公益诉讼案件,为海西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努力提供更精准、更优质的公益诉讼检察服务。

图片


三、健全制度机制,推进公益诉讼规范运行走深走实


(一)探索一体模式,实现工作整体联动。一是制定实施方案。印发《海西州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实施方案》,推行一盘棋推进、一体化宣传、一把手主抓和一杆子到底的“四个一”工作思路,统筹海西州办案力量,集中办理海西州公益诉讼案件。二是细化办案模式。针对公益诉讼检察干警员额检察官少、办案力量薄弱的情况,印发《关于统筹员额检察官集中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的通知》,开展“六个统一”办案模式,以案件规范化办理促办案质效。三是制定内部线索移送机制。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的通知》,要求刑事检察部门办理涉及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的刑事案件,及时通知公益诉讼部门同步参与。案件退回补充侦查、拟作起诉或不起诉等重要节点,及时上报海西州检察院公益诉讼领导小组和对应职能部门备案审查审核,理顺案件办理流程。

图片
图片


(二)坚持协同共治,建立健全配合机制。一是优化与行政机关协作机制。先后与海西州自然资源、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多家行政机关联合签订《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益诉讼工作协作配合的意见》,对加强监管领域公益诉讼工作协作配合,形成保护公益合力提出具体要求,共同搭建公益诉讼工作平台,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二是推动与人民法院达成新共识。与海西州中法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益诉讼协调配合的通知》,构建积极良性互动新型工作关系,提高公益案件质效和司法公信力。三定期开展圆桌会议。针对海西地区食品、药品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多发、频发,行政执法监管存有漏洞等问题,定期与海西州市监局召开检行协调圆桌会议,相互交流、办案细节沟通,双方就加强工作协调配合、建立健全工作协作机制等内容达成一致。

(三)健全社会支持体系,逐步实现工作合力。一是设立公益举报中心。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回应社会关切,畅通民意渠道,充分发挥检察工作站基层优势,助力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挖掘和排查。在海西州两级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和32个乡镇检察工作站,分别设立公益损害、诉讼违法举报中心和公益损害举报点,进一步拓展检察职能,拓宽案件线索来源。二是强化优化公益检察宣传。开展“以公益的名义,服务一优两高”公益诉讼宣传活动,通过深入走访行政机关、集中宣传、召开新闻发布会、发送公益宣传短信、开通检察公益随手拍等深入开展宣传,不断提升公益诉讼知晓率和支持率,充分动员各方积极参与线索举报。都兰县检察院与都兰电视台就“小黄车”专项监督整治情况制作的专题片,得到了广泛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