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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章立制求长效 夯基垒台助发展——西宁铁路运输检察院扎实推进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建章立制工作

发布时间:2021-11-12 08:59:02 来源: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本站编辑

第二批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西宁铁路运输检察院始终坚持查、改、治、建同步发力,立体式推进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紧密结合检察职责,按照聚焦“四风”、开门整改、务求实效的原则,扎实稳步推进建章立制工作,在正风肃纪、执法司法制约监督、干警素质能力提升、检察为民办实事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西宁铁检院把建章立制贯穿于教育整顿各环节,深入研究教育整顿中发现的问题,找准症结、根源,坚持急用先行,精准细化,确保制度规定既“补短板、堵漏洞”又“强根基、促发展”,不断推进建章立制向深层次发展。一是对西宁铁检院43个综合行政类规章制度,53个检察业务类规章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完成综合行政类规章制度建章立制19项,废除21项,新建2项,修改完善1项。其中,新建《西宁铁路运输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追究条例>的实施细则》《西宁铁路运输检察院督查督办工作实施办法》;修改完善《西宁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务督察工作实施办法》;废除《西宁铁路运输检察院公文处理办法》《西宁铁路运输检察院卫生管理制度》《西宁铁路运输检察院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制度21项。二是完成检察业务类规章制度建章立制17项,废除10项,修改完善7项。其中,拟于2021年11月30日前建立《检察长接待日制度》《检察委员会议事规则》《12309检察服务中心管理制度》等4项制度;于2021年12月31日前建立《公益诉讼案件风险防控规定》《案件管理安全保密管理规定》《业务数据分析研判实施细则》《关于加强法律文书释法说理工作的实施办法》等12项制度;于2021年11月30日前修改完善《案件管理暂行办法》《涉案款物监管暂行办法》等4项制度;于2021年12月30日前修改完善《轻微刑事案件审查逮捕适用条件工作意见》《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流程》《办理民行诉讼监督案件工作规程》等4项制度,为检察主业和检察队伍建设长远发展夯基垒台。

下一步,西宁铁检院将对照中央第十五督导组和省第一驻点指导组的督导意见,坚持制度制定与执行并重,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狠抓制度落实,用制度机制持续推动顽瘴痼疾整治,固化教育整顿各项工作成果,确保教育整顿形成的各项制度规定立得住、落得实、行得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