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罪犯死亡检察工作和暂予监外执行工作的监督,2024年4月2日,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在青海省西宁监狱召开专门巡回检察通气会,省检察院邀请2名省人大代表、2名人民监督员、巡回检察组成员、青海省监狱管理局、西宁监狱党委班子成员参加了通气会,标志着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对西宁监狱、康宁监狱开展专门巡回检察正式启动。
受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巡回检察组组长满志方委托,巡回检察组副组长王经业就巡回检察工作提出要求: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巡回检察的重要意义。二是巡回检察组要聚焦巡回检察痛点、难点和重点,扎实开展好此次工作,确保取得实效。三是巡回检察组要牢记肩负的职责使命,不断增强做好巡回检察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既要对检察事业高度负责,更要对被检单位高度负责。四是明确巡回检察还是派驻检察,绝不是给监狱执法活动找茬、挑毛病、设障碍,而是通过检察监督帮助监狱尽早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帮助监狱进一步提升刑罚执行质量和监管质效。五是巡回检察组成员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最高检廉洁从检有关规定和禁酒令,恪守检察职业道德,维护检察机关良好形象。
青海省西宁监狱政委魏峰作了表态发言,指出巡回检察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对监狱执法司法工作的重视和关注,是对监狱和民警队伍建设的关心和支持,促进监检双方“共同发展、共同提高”,西宁监狱全体干警要提高认识,全力配合巡回检察组完成各项工作,确保巡回检察工作顺利完成。
通气会结束后,省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巡回检察组进入监狱医院、监狱食堂、入监队、罪犯监舍等场所进行实地检察,并调阅了西宁监狱的相关案卷材料,在为期两个月的专门巡回检察工作中,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将围绕“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因病死亡等方面开展专门巡回检察,实现检察监督与监管改造工作的共赢、双赢、多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