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至24日,省检察院第一巡回检察组进驻海东市乐都区开展社区矫正交叉巡回检察,完成巡回检察各项工作任务。
巡回检察前,第一巡回检察组成立临时党支部,在高庙镇卯寨党史教育馆开展了党史教育学习主题党日活动,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法治自觉推进巡回检察工作,将全面从严管党治党贯穿于巡回检察全过程。巡回检察中,第一巡回检察组深入到乐都区人民检察院、乐都区司法局及下属的碾伯、高庙、洪水、寿乐、蒲台、瞿昙、李家乡司法所,通过走访谈话、实地查看等方式了解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走访谈话29人;采取抽样检察、重点核查的方式对社区矫正对象交付执行、矫正方案、定期走访、教育学习、请销假、解除矫正等相关工作制度落实着手,核查社区矫正对象170余人,查阅社区矫正档案160余册,向社区矫正对象发放调查问卷46份。经巡回检察发现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监管执法问题20条,第一巡回检察组将针对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判分析,总结归纳后制作巡回检察反馈意见,向被巡回检察单位进行反馈,督促整改落实并择期组织“回头看”。
下一步,省检察院将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确保巡回检察中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助力被巡回检察地区社区矫正工作提质增效,推动平安青海建设社区矫正对象管理监督工作取得新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