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上午,省检察院第一巡回检察组在海东市乐都区司法局召开社区矫正交叉巡回检察安排部署会,部署对海东市乐都区开展社区矫正交叉巡回检察工作。省司法厅社区矫正管理局、海东市司法局、乐都区委政法委员会相关领导,乐都区人大代表、海东市人民监督员受邀参加会议。会议由省检察院巡回检察领导小组副组长、第五检察部负责人赵钰主持。
会上,赵钰介绍了开展此次巡回检察工作情况,并对开展社区矫正交叉巡回检察提出工作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是贯彻中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落实最高检“积极探索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要求,是检察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共同参与社会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有效抓手,必须提高思想认识,深刻领会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法治自觉推进巡回检察工作取得实效。二要着力提升社区矫正交叉巡回检察质效。坚持问题导向,注意发现社区矫正执法活动中的深层次问题,强化自觉能动履职效能,进一步增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实效。三要严守工作纪律。巡回检察期间,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刚刚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弘扬优良作风加快建设现代化新青海的若干措施》,严格执行最高检廉洁从检有关规定和禁酒令,维护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坚守安全底线,确保巡回检察和疫情防控“两不误”“两促进”,确保巡回检察顺利圆满完成。
省司法厅社区矫正管理局一级调研员米玲就配合开展此次交叉巡回检察提出四点要求,一要在政治站位上再提升;二要在思想认识上再深化;三要在协调配合上再细化;四要在整改落实上再主动。
乐都区政法委和区检察院相关领导分别就配合开展此次交叉巡回检察作了表态发言。
会后,巡回检察组进驻海东市乐都区司法局开展现场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