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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检察部

省检察院聚焦服务产业“四地”建设 深化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

发布时间:2025-04-30 08:32:10 来源: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本站编辑

2021年以来,省检察院深化检察综合履职,坚持全链条打击犯罪,全覆盖强化司法协作,推进知识产权一审刑事案件集中管辖改革,审查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46件64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8件,推动落实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金4215万元。成功办理了“7·31系列制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乌兰“茶卡羊”公益诉讼案等一些涉案金额累计超1.7亿余元、社会影响大的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法律和社会效果。强化对法院判决的监督,提出民事检察建议,守护了知识产权权利“正循环”。加强对行政机关程序违法行为的监督,提出监督意见,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开展行刑反向衔接,破解“不刑不罚”治理难题。在地理标志、食品等领域积极探索,通过诉前磋商、制发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等方式保护公共利益。联合市场监管等部门发布三批典型案例,办理的全省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入选青海省首批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典型案例。深化与市场监管局、法院等部门协作,健全行刑衔接机制,移送案件线索、协同案件办理。积极参与研讨交流,在检察院、法院、律师参加的知识产权司法论坛上分享“检察经验”,为构建知识产权治理规则贡献智慧。

同时,全省检察机关在知识产权综合履职、护航创新发展、专业化队伍建设等方面亦存在诸多不足,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系列重要论述精神,统筹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做好检察环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知识产权检察保护的重大意义。党的二十大明确提出“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形成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在知识产权保护中肩负着“保创新、护权益、促发展”的重要使命,要通过严惩侵权犯罪、化解民事纠纷、监督行政履职、开展公益诉讼,为科技自立自强、产业转型升级筑牢法治屏障。二是突出重点,服务产业“四地”建设。紧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海产业“四地”建设发展路径的重大要求,落实省委战略部署,结合青海盐湖、新能源、藏药、唐卡等特色产业,精准化开展“四地”重点产业司法保护,严厉打击侵犯盐湖专利技术、特色地理标志品牌犯罪,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保护生态文旅IP、地理标志产品,探索高原生态与文化遗产知识产权公益诉讼保护。三是围绕新兴行业,保障创新驱动发展。深入创新主体,了解重点产业知识产权保护难点,聚焦“卡脖子”技术保护,建立关键核心技术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实现全链条保护。延伸保护触角,加强检察宣传,帮助企业完善商业秘密管理、专利布局等制度,从源头预防侵权风险;适时与市场监管、文旅等部门协作,创新宣传方式,营造保护氛围。四是加强学习,推进专业化建设。针对知识产权案件办理过程中突出的难点及问题,以组织开展培训、召开论坛研讨、进行庭审观摩等形式,解析疑难案件,夯实基本功,着力培养一批能办、会办知识产权案件的人才。强化数字化赋能,推广“知识产权恶意诉讼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等在全国法律监督模型平台上线的应用,运用大数据筛查批量线索,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五是深化综合履职,提升知识产权保护质效。积极探索知识产权领域一体化办案机制,落实“三带”调研,强化上级领导和办案指导,聚焦优化营商环境重点难点问题,坚持常态化开展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经济犯罪检察部门将牢牢把握优化营商环境这一根本目标及依法平等保护这一基本原则,担负起牵头抓总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实质化运转知识产权办公室,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条线加强沟通协调,内部分工协作,形成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