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经济犯罪检察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掘和培养经济犯罪检察人才,推动经济犯罪检察工作创新发展,2022年1月,省检察院第四检察部组建了全省检察机关经济犯罪检察人才库,并确定了15名同志为第一批人才库成员。两年多以来,人才库成员充分发挥业务骨干示范带头作用,为经济犯罪检察工作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为充实经济犯罪检察人才库,培养和吸纳更多优秀人才,本着公正、公平原则,通过逐级推荐、逐级评审、择优选录等方式,省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对人才库成员进行了增补和调整,最终确定马玉兰等25名同志为全省经济犯罪检察人才库成员。
专业人才库的调整补充,是认真落实最高检《加强新时代检察人才培养若干措施》、省检察院《关于进一步推动建立健全全省检察机关业务条线人才库的通知》和《2024年经济犯罪检察工作要点》的有力举措。人才库成员由省检察院第四检察部统一调配使用,将在推进重点工作、研究、办理和指导重大案件、制定重要文件、开展课题研究、举办业务培训等各项工作中积极履职,充分体现人才专业引领优势。今后,省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将根据成员岗位变动等情况,继续对全省经济犯罪检察人才库实行动态管理,适时调整补充,进一步加强经济犯罪检察人才的培养、管理和使用工作,用好用活人才资源。通过在工作实践中强责任、压担子,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和人才辐射作用,促进提升司法办案和人才队伍整体水平,为切实推动新时代经济犯罪检察工作发展,更好地维护我省市场经济秩序贡献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