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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检察部

共筑西部生态安全屏障——甘青两省检察院建立跨区域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

发布时间:2025-04-03 09:40:34 来源: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本站编辑

甘肃与青海山水相连、发展相融、人文相亲,共同担负着保护黄河源头、祁连山脉生态环境,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的重大政治责任。近日,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生态文明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甘肃、青海重要讲话精神,甘肃、青海省检察院共同会签《关于建立甘肃、青海两省跨区域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通过建立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破解跨区域公益保护难题,为助推区域协调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准确把握协作目标,推动公益保护协同共治

《意见》强调,要以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为根本出发点,破解跨区域生态保护难题,重点围绕生态环境保护、水资源利用、文化遗产保护等领域突出问题,联合办理一批具有示范意义的高质效公益诉讼案件,协同发布典型案例强化规则引领,培养一批既精通业务又熟悉跨区域协作规则的办案复合人才,促进技术资源共享和数字赋能创新,推动区域社会治理风险联防联控,形成“办案协作-案例引领-人才共育-治理协同”的一体化协作模式,推动公益保护从“各自为战”向“协同治理”升级,为跨区域公益诉讼制度完善提供实践样本。

明确协作办案重点,服务国家区域发展战略

《意见》明确跨区域协作具体内容。一是服务祁连山国家公园建设。重点办理祁连山国家公园内破坏矿产资源、林地草地、生物多样性以及生态保护等工程中造成公益损害的公益诉讼案件。二是推动黄河流域环境治理。重点办理黄河流域水生态保护和污染治理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中的公益诉讼案件,推进水生态、水环境、水资源系统保护治理。三是护航兰西城市群建设。探索办理优化营商环境,打击不正当竞争的公益诉讼案件;加强推进“三河六岸”绿色景观生态廊道等工程中的公益损害问题治理。四是服务保障“一带一路”建设。针对甘肃中药材、青海枸杞等特色农产品开展知识产权专项监督;联合开展丝绸之路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行动。五是推动文旅产业创新发展。重点办理“甘青大环线”路线中景点生态保护案件;依法办理莫高窟、塔尔寺等文物保护案件。六是服务城乡融合发展。重点办理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传统村落保护等领域案件;着力解决耕地保护、农业项目建设等领域公益损害问题。七是助力军事利益保护。重点办理破坏国防设施、侵占军用土地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探索办理国防动员、国防教育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

完善协作配合机制,提升公益检察监督质效

《意见》要求,建立完善跨区域协作配合机制。一是聚焦常态化沟通联络,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定期召开会议共同研究解决跨区域公益诉讼中的重大问题;建立协作配合联络机制,成立协作配合联络组,负责公益诉讼检察协作配合事项沟通协调。二是聚焦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建立线索移送和通报反馈机制,发现跨区域案件线索,对于两省都有管辖权的重大案件线索,按照有利于解决生态损害问题原则协商解决;建立联合办案机制,对跨区域案件,组建联合办案团队,共同开展调查取证、现场勘查等工作;建立生态环境公益诉讼联合巡回检察机制,通过“属地检察+巡回检察+专项治理+N”办案模式,推动解决跨区域生态保护突出问题;建立重大案件协商机制,对于跨流域重大、复杂案件,共同研究解决方案,必要时邀请专家学者、协商行政机关等共同参与;建立生态修复联动机制,对于跨区域生态损害案件,共同督促责任主体履行修复义务,必要时联合开展监督评估。三是聚焦提升业务素能,建立研讨交流培训机制,两省每年共同举办专题培训,每三年联合开展一次业务竞赛,每半年开展一次案例研讨;建立案件交叉评查机制,每年由两省省级院牵头开展一次案件交叉评查,发现并纠正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建立联合宣传机制,及时总结经验做法,联合发布典型案例,通过案例示范引领作用,提升检察机关社会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