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西宁市湟中区检察院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办公室揭牌仪式在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省病残吸毒人员强制隔离戒毒所举行,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马晓军,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潘志刚出席揭牌仪式并揭牌。西宁市湟中区检察院检察长、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所长、省病残吸毒人员强制隔离戒毒所所长分别作表态发言。
人民检察院开展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工作,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对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完善国家监督体系,保障强制隔离戒毒部门依法履职,保护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22年,最高检、司法部印发《关于开展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试点工作的意见》后,省检察院、省司法厅会签了《青海省人民检察院青海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工作实施办法》,之后,省检察院又制定印发了《青海省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巡回检察工作办法(试行)》,明确了巡回检察组织与人员、巡回检察的内容、方式方法及巡回检察问题处理等具体要求,并确定西宁市湟中区检察院为我省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工作试点院,对省多巴强制隔离戒毒所开展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试点工作。 近期,省检察院查庆九检察长对开展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试点工作提出了“要加大检察监督力度,研究如何破‘三个零’”的要求。省检察院第六检察部认真学习研究,及时与西宁市检察院及湟中区检察院加强联系督导。目前,湟中区检察院已查阅省多巴强制隔离戒毒所各项台账近300册,对发现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4件,其中已有3件回复并整改落实,1件正在回复中。对发现工作制度不完善的问题,已与省戒毒管理局、多巴强制隔离戒毒所沟通,上报司法部进行“废改立”。现湟中区检察院已与省多巴强制隔离戒毒所建立合作机制,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跟踪督促整改,试点工作运行良好、初见成效。 下一步,青海检察机关将认真落实最高检相关部署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积极稳妥推进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工作机制建设,推动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工作进一步完善,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挂牌仪式结束后,省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党支部与西宁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党支部、湟中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党支部在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开展了以参观警示教育展为主题的党日活动。全体党员一致表示要做好禁毒宣传工作,增强拒毒、防毒、识毒意识,树立全民禁毒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