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今年5月是第三个“民法典宣传月”。5月26日上午,为贯彻落实全国和我省“八五”普法规划,中共青海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青海省司法厅主办的《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月活动在西宁市新宁广场举行。青海省人民检察院等43家省直机关和西宁市有关单位参加了集中宣传活动。
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我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宣传、贯彻落实《民法典》首当其冲。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检察官在此次宣传活动中共制作展板4块,悬挂横幅2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现场解答法律咨询30余次,800余名群众接受了普法教育。检察机关在宣传民法典的同时对民事检察职能进行了介绍,引导群众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下一步,全省检察机关民事检察部门将持续深入开展《民法典》宣传,将《民法典》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贯彻落实到检察履职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