驱动下载
无障碍浏览 无障碍浏览
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检察业务 > 第十检察部 > 正文

第十检察部

以优质检察服务护航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3-03-22 08:44:42 来源: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本站编辑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重要部署,有效发挥检察机关在民营企业司法保护方面的积极作用,省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主动服务大局,于近日制定印发了《青海省检察机关民营企业司法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全力营造安商、稳商、惠商、暖商的司法环境,为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的检察服务。

《方案》共分为工作目标、时间安排、案件范围、工作任务、工作要求五个部分,既明确了检察机关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的范围、方式和重点,又从帮助民营企业解决实际困难,促进矛盾实质性化解,加强涉案源头治理着手,对充分发挥检察职能,通过专项行动促进民营企业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了有效的指引。

明确工作目标,助力企业行稳致远

《方案》针对民营企业反映突出的、影响民营企业正常运营的违法动用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经济纠纷,对民营企业家滥用强制措施,对民营企业财产滥用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案件久拖不结、超期办理,违法处置民营企业财产等突出问题。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以“监督一批案件、解决一批问题、保障一批企业”为目的,对所涉案件通过依法及时办理、重点报备审查,采取重点交办、挂牌督办等方式进行集中治理,帮助民营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并充分开展释法说理工作,力争通过有效监督纠正,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促进矛盾实质性化解,帮助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依法能动履职,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全省检察机关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立涉企信访和案件办理“绿色通道”,对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及其近亲属向检察机关提出的涉及民营企业或者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或者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申请立案监督的案件;民营企业家被逮捕后没有继续羁押必要,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的案件;涉及民营企业财产被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申请监督的案件;涉及民营企业刑事案件办理超期或者久拖不结,申请监督的案件;对人民法院生效刑事裁判或者人民检察院生效刑事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申诉的案件等五类控告申诉案件,构建“问题反映、线索转办、指导督办、快速办结”的问题线索处理机制,确保涉企案件依法及时办结,用制度护航企业健康发展。

加强诉源治理,促进矛盾实质性化解

全省检察机关将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加强沟通协调,密切联系配合,增强工作合力,案件办理既要做到依法监督纠错,又要充分释法说理,通过沟通协调等手段依法帮助民营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切实实现矛盾实质性化解。同时在个案依法办理的基础上,要加强对本地区同类型案件的汇总分析,着重研究类案发生的原因(民营企业自身原因、司法原因和社会原因等),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加强民营企业涉案源头治理,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