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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检察部

公开听证解心结,主动作为解民忧

发布时间:2022-08-05 10:43:08 来源: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本站编辑

“感谢检察机关为此案所做的工作,听了检察官和听证员的解释,我心里的结也解开了,我能切实感受到你们是一心为我着想,我愿意撤回民事复查申请并息诉罢访”,听证会结束时信访人杨某某这样说到。

2022年8月4日,省检察院就杨某某申请民事复查一案在省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召开简易听证会,听证会邀请了省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申生云和徐晓同律师事务所刘晓岐律师参加。本次听证所涉案件系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信访人杨某某购买一套全额集资房后因出卖方一直不出具购房发票导致迟迟无法办理不动产证而与对方发生争议,信访人先后向法院起诉和向税务局反映,最终出卖方补交税款后税务局出具了相关发票。但是,随后双方又因税费缴纳问题产生争议,出卖方以信访人未缴纳税费为由拒绝向其提供发票,信访人再次提起诉讼后法院判决出卖方协助信访人办理不动产证,同时信访人需向出卖方支付其垫付的增值税额。信访人不服,向西宁市检察院申请监督,西宁市检察院审查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未支持其监督申请。信访人仍不服,向省检察院申请民事复查。省检察院第九检察部收到案件材料后经初核认为本案不符合民事复查受理条件,决定不予受理。但考虑到本案信访人自2017年开始就为索要购房发票一事到处奔波,并先后两次向法院提起诉讼,目前该纠纷仍未得到有效解决,为进一步提高释法说理效果,彻底解开信访人心结,征得信访人同意后,承办检察官决定召开公开听证会。

听证会上,信访人详细诉说了自己的诉讼过程和请求,并充分阐述了申请复查的理由。随后承办检察官和听证员就案件事实认定以及本案是否符合申请复查的条件先后发表了意见,最终一致认为该案不符合复查条件,并为信访人详细解释了相关法律规定。听证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和听证员了解到信访人因为此案已经耗费了大量时间和精力,目前其身患重病,家庭生活困难,且及时办理不动产证对于普通群众来说事关切身重大利益,于是主动向信访人释明了国家司法救助相关规定,建议信访人申请国家司法救助,并告知信访人要按照人民法院判决,尽快支付税费后及时办理不动产证。最终,信访人不仅解开了原案法律适用方面的疑虑,同时被检察机关的真心关怀所感动,当场表示息诉罢访并签订了息诉罢访承诺书。至此,这起信访多年的积案得以圆满化解。

简易公开听证是检察机关及时有效化解信访矛盾的重要举措,为群众排忧解难是检察为民的应有之意,今后,全省检察机关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将充分发挥公开听证特别是简易公开听证在解决信访矛盾纠纷方面的重要作用,以促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和有效解决信访人切身利益问题作为控申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依法办案中积极主动作为,在矛盾化解中践行检察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