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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观摩提质效 评议交流促提升——省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开展庭审观摩评议活动

发布时间:2023-10-07 10:03:31 来源: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本站编辑

为进一步提升全省重罪检察部门检察人员出庭履职能力,提高重罪案件办理质效,9月27日,省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对李某满故意杀人二审上诉一案开展庭审观摩评议,全省检察机关重罪检察业务条线分管院领导、部门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参加活动。

2022年2月1日除夕夜,被告人李某满进行伪装后,步行10余公里至湟中区李家山镇李家山村李某林家中,将一家五口残忍杀害,在祥和的春节期间造成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2023年6月7日,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李某满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被告人李某满提出上诉。

二审阶段,省检察院案件承办人认真审查案卷材料,赴案发现场、物证丢弃现场、上诉人亲属家中开展亲历性复核,严格审查和完善证据,制作了详细的出庭预案。法庭调查阶段,针对上诉人全面翻供、拒不认罪悔罪的情况,出庭检察员紧紧围绕上诉人提出的上诉理由,有针对性地开展庭审讯问,并结合案件特点,将全案证据分组出示,全面清晰地展示证据、指控犯罪。法庭辩论阶段,出庭检察员围绕事实认定、证据采信、犯罪情节、社会危害性等充分发表意见,在阐述犯罪事实及社会危害的同时,开展法庭警示教育。

在庭审结束后的庭审观摩评议会上,参加观摩人员一致认为,该案庭前准备充分,出庭思路清晰,释法说理充分,整个庭审过程规范有序、效果良好,检察员的出庭表现展现了较强的业务素能。同时,大家针对文书制作、庭审讯问、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检察员风貌等方面进行评议交流。海南州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晓红,果洛州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发恩结合全州庭审工作实际,就一审与二审庭审程序区别进行充分阐述,并分享具体办案经验。

省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负责人对此次庭审观摩评议活动效果给予肯定,并表示,全省重罪检察部门要夯实基本功,苦练看家本领,不断提升检察人员在证据审查、法律适用、出庭指控、诉讼监督等方面的综合素能。要更新办案理念,由“案卷审查”向“案件审查”转变,为高质效办理每一起案件奠定坚实基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切实感受到社会的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