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第二批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转化,切实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以实际行动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要求,于9月3日会同海东市检察院赴化隆县检察院,就该县发生的两起涉及未成年人行车安全的危险驾驶案开展指导。
据了解,化隆县城到金源乡客运车辆少、支扎乡到雄先乡无客运线路,但沿途部分乡的未成年学生在上下学时乘车需求较大,致使犯罪嫌疑人长期严重超员超载,造成严重安全隐患,极易对未成年学生的人生安全造成大伤害。为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负责人指出,不能就个案案结事了,治标不治本,应当从案件发生的根本原因着手,延伸办理我省第一起涉及未成年人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切实解决群众难题,并就下一步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办理作出指导。
下一步,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将着力加强未检业务调研与指导,针对涉及未成年人的重大敏感、疑难复杂案件,要求下级院及时请示汇报,以便动态掌握案件办理情况。对于重大敏感、疑难复杂案件,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将积极协调,靠前指挥,切实解决下级院在办案中的难题,找准问题症结,把准案件处理方向,实现案件办理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