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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南州人民检察院召开十三届州委第六轮第一巡察组进驻巡察工作动员会

发布时间:2024-08-17 14:51:48 来源: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本站编辑

8月15日,十三届州委第六轮第一巡察组巡察州检察院党组进驻动员会在州检察院召开。州委第一巡察组组长贾明安作了动员讲话;州委巡察办主任王四成提出具体要求;州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董旻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省检察院党组政治督察组组长、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宋兆录,州委巡察办副主任、州委第一巡察组副组长、州委第一巡察组成员、州检察院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州检察院各部门负责人及办公室、政治部、检察业务保障部全体成员参加会议。

 会上州委第一巡察组组长贾明安讲话指出,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着力深化对政治督察、巡察工作的认识。州检察院党组要以这次政治督察、巡察为契机,认真组织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深刻理解和领会州委开展巡察工作的目的、意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主动配合政治督察、巡察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要进一步紧扣巡察内容,落实落细巡察工作要求。州检察院党组要深入践行党的自我革命重要思想,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四个聚焦"内容,把接受巡察当作一场自我革新、自我完善的重要机遇。按照州委统一部署,联合政治督察、巡察组将严格按照党中央和省州委关于督察巡察工作部署要求,综合运用听取有关专题工作汇报、列席有关会议、与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党员干部群众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调阅资料、受理来信来访、明查暗访、走访调研等各种巡察方式,全面扫描、主动出击、精准发力,按期圆满完成本次政治督察、巡察任务。三要进一步强化协调配合,确保巡察工作顺利开展。州检察院党组要高度重视,服从政治督察,巡察工作要求,合理安排工作,畅通问题反映渠道,营造接受政治督察、巡察监督的良好环境。要积极配合政治督察组、巡察组的各项工作及时提供文件资料。对政治督察、巡察组决不能抱有蒙混过关的思想;对政治督察、巡察组指出的各项立行立改问题,要认真研究、积极行动、措施有力,确保整改到位。

  州委巡察办主任王四成提出工作要求,一要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巡察工作。巡察工作是巡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制度安排。对州检察院党组的巡察,是州委研究确定的,主要是紧紧围绕"四个聚焦"的内容。州检察院党组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强化政治担当,与州委巡察组一道,落实州委要求,把本轮巡察作为次难得的"政治洗礼"。主要接受"政治体检",推动管党治党各项工作呈现新的局面。二要切实做好保障,全力支持巡察工作。州检察院党组领导干部及党员于警要提高认识、统筹安排、积极配合、确保巡察任务顺利完成,要主动接受监督。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接受监督,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带头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带头如实向巡察组反映情况,切实在巡察组的帮助下,推动解决管党治党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密切协作配合。积极配合巡察组工作,及时确定联络人员对接,及时提供相关材料等,保证信访渠道畅通,落实安全保密措施,为巡察组尽责履职提供保障。同时,要密切关注舆情,稳妥处置可能发生的上访问题。三要强化问题整改,确保巡察工作取得实效。巡察组代表州委开展政治巡察,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是政治任务,州检察院党组要坚持做到巡察新发现的问题与省委巡视反馈问题、主题教育、党纪学习教育查找的问题集成整改、一体整改、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对巡察期间反馈的问题,要做到立行立改、即知即改。 

 州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董旻表态,州检察院党组一要提高思想认识,落实主体责任。州检察院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和全体检察人员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州委巡察工作部署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自觉、饱满的精神状态、扎实的工作作风,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巡察工作要求。二要全力支持配合,保障巡察开展。要严格按照巡察组的工作要求,认真谋划、精心组织,高质量完成好巡察组交办的各项工作。三要强化立行立改,确保取得实效。要把巡察整改作为推进高质量发展和全面从严管党治检的有力抓手,旗帜鲜明地接受监督,做到不隐瞒、不拒绝,全力配合巡察组工作。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以及巡察组反馈的其他问题,认真研究梳理,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用实实在在的效果不断加强和促进黄南州检察机关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