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南藏族自治州位于青海省东南部,地处九曲黄河第一弯,东南与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夏河县、碌曲县、玛曲县和本省果洛州玛沁县为邻,西北与本省海南州同德县、贵德县和海东市的化隆、循化县接壤。
面积17,921km²,自治州人民政府驻同仁县。黄南州人民检察院位于夏琼南路10号。
1953年底,黄南藏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成立,隶属于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由公安处处长孙英兼管。
1955年9月至1957年,相继内设秘书科、一科(批捕起诉、监所检察)、二科(刑事侦查、一般监督、群众来信来访)。
1968年元月,实行军事管理,成立中国人民解放军黄南藏族自治州公检法机关军事管制委员会,下设治保、办案、办事3个组。1968年4月政法组改为保卫组。
1978年3月,五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决定重新设置人民检察院。同年12月,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挂牌成立。
1980年9月,内部机构设置为办公室、刑事检察科。
1992年设纪监室,1993年设监所处,1995年增设技术处、民事行政检察处、刑事赔偿办公室。
2002年机构改革,黄南州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11个,即办公室、政治部(法警支队)、侦查监督处、公诉处、反贪污贿赂局、渎职侵权处、监所检察处、民事行政检察处、控告申诉处、监察处、法律政策研究室。
2010年,黄南州检察院内设机构共12个,即政治部、监察处、办公室、侦监处、公诉处、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犯局、职务犯罪预防处、监所检察处、民行处、控申处、政研室。
2018年,黄南州院向州纪委(监察委)转隶编制及人员共计13人。
2019年州院内设机构设: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检察业务保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