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庭审观摩 提升司法能力--黄南州检察机关开展庭审观摩活动
发布时间:2020-09-25 09:00:56
来源: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本站编辑
开展庭审观摩 提升司法能力--黄南州检察机关开展庭审观摩活动
9月16日,作为全州检察机关岗位大练兵业务竞赛活动的重要内容,黄南州院组织全州24名刑事检察干警,观摩了由泽库县人民检察院向泽库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华某某某、仁某某某非法收购、运输、出售濒危野生动物一案庭审活动。州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马晓军,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树平及各基层院主管刑事检察部门负责人参加了庭审观摩。
本案被告人华某某某、仁某某某以营利为目的,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白唇鹿1只,营利7500元,华某某某分得4500元、仁某某某分得3000元。庭审中,法庭经征得两名被告人同意后,使用汉藏双语审理了此案,充分保障了两名被告人适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的诉讼权利。在法庭讯问、举证质证等环节公诉人思路清晰、质证条理清楚、层次分明,有的放矢,用确凿的证据指控两名被告人犯罪事实,庭审各环节衔接顺畅,庭审活动控制有序,取得了较好的出庭效果。两名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对公诉人出示的证据未提出异议,法庭决定择日宣判。
庭审后的评议会上,参加观摩人员一致认为,公诉人出庭规范、讯问主动流畅、举证扎实、指控严密,发表公诉意见准确,指控犯罪有力有据,展示出了良好的临场表现和出庭总体效果。同时,对该案法律文书中存在的用词不规范、语言不精练、日期节点模糊等方面指出了文书制作存在的不足和改进措施。会后,王树平副检察长就全州刑事检察工作“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比”“量刑建议采纳率”等重点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要求各基层院认真查漏补缺,改进工作措施,确保下半年各项工作持续向好发展。州院检察一部主任多杰卓玛对全州刑事检察工作在“撤回起诉”“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两项监督”“未检工作系统录入”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了具体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