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南州人民检察院召开检委会学习会
发布时间:2020-04-23 15:29:12
来源: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本站编辑
为进一步落实张军检察长关于加强检察理论研究指示精神,持续提升黄南检察干警专业素质、履职能力,更新司法理念,转变工作方式。根据省院研究室工作部署,4月21日,州院检委办组织召开黄南州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学习会,马晓军检察长主持会议。
会议集中学习了《防范纠正冤假错案重在转变刑事司法理念》《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会议纪要》(青海省人民检察院2020年第二次、第三次会议)《以更强责任意识,提供更优质司法产品》等文件精神,并邀请泽库县院马连龙专委专题分析领学高检院颁发的第十七批、第十八批指导性案例。
马晓军检察长对州院检委会委员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强化学习氛围。通过州院检委会领导干部带头学,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要通过领导干部自身学习引导干警向书本学、向实践学、向群众学,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结合州院政治部下发的检察官考核意见,建立奖励机制,提高干警自主学习的意识,真正让学习从“让我学”转变成“我要学”;二是要创造良好的学习条件。州院党组和各部门要通过参加集中培训、网络培训、考察学习等方式,给广大干警创造良好的学习条件,特别要鼓励干警利用业余时间提升自身学历层次和办案水平;三是要检验学习成果。将学习的成果体现在业务工作水平提升、办案质效提高、业务素质过硬、工作作风改进上,以解决实际问题的效果、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服务大局的意识来检验学习的成效,最终要通过学习指导实践、强化实践,从而推动工作。
最后马晓军检察长强调,检委办今后要主动培育、上报、下发各类指导性案例,要在各类案件办理过程中引入案例强制检索机制,作案例强制检索报告,通过各种专业平台检索各类案例,不断提高办案质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