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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南州人民检察院召开检委会会议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

发布时间:2019-12-09 16:48:00 来源: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本站编辑
       黄南州人民检察院召开检委会会议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                    
   12  月3日,韩幸生检察长主持召开检委会会议,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州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检委会各委员参加了会议。  
   韩幸生检察长指出,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是党中央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之际,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具有开创性和里程碑意义,全会作出的重要决定对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韩幸生检察长要求: 一是  全州检察机关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政治任务,把学习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认真学习,细致研读,深入思考,切实把全会精神吃透、把准,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体现在各项检察工作中。    二是            牢牢把握全会提出的“加强对法律实施的监督”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严格依法办案,科学把握政策,持续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三是  抓好改革“精装修”,不断释放改革在提升办案质效、提升司法能力上的效能,切实担负起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以履职的自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积极主动发挥职能作用。  
   会议还审议讨论了《黄南州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和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草案)》情况。会议认为,《黄南州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和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草案)》是对促进全州各级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公民充分认识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对共同支持和推进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更好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用法治手段保障人民权益、增进民生福祉具有积极推动作用。会议原则上通过了《黄南州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和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草案)》。责成相关部门根据各委员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呈送州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