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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伍建设

【援青感悟】天津市铁路运输检察院干警郝爽援青感悟

发布时间:2023-08-22 17:47:09 来源: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本站编辑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东部六省(市)检察院选派业务骨干到青海省藏区检察院挂职锻炼工作的通知》,2023年5月,天津市人民检察院选派天津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干警刘顺喜、天津市铁路运输检察院干警郝爽到我院挂职工作,目前,已圆满完成援助任务,即将返回原工作岗位,我们在“黄南检察”公众号,留下他们的心声……


援 青 感 悟

郝 爽


此次援青,是我检察生涯难得的经历,时间虽短,收获颇丰。我并未将这次经历仅仅当作一种“政治任务”或是“工作援助”,而是更多将其当作学习的机会和成长历练,因而倍加珍惜。短短的三个月,怀揣使命,对自己亦是一种要求,谈及体会,可以凝练为三句话,即“三不三传”。


一是不忘初心,传承奉献精神。检察事业是奉献的事业,从入职那一天起,一代又一代检察人,把他们的奉献精神融入在工作的点点滴滴,逐步影响着我。如今,在老一辈优秀检察人培养下,已经从检10余年的我,也肩负起了承上启下的使命。此次青海工作的机会,我也秉持着传承天津检察奉献精神的理念,以黄南州院为家,为州院的年轻一代做好榜样。在州院的工作期间,我同样发现,无论是州院还是县院,干警们身上哪个不是抛家舍业,挥洒着奉献。调研中,泽库院一位女检察官,以待产的身体,依然坚守在高海拔的工作岗位上,深深感动着我,也深深感染着我。我想,这种奉献精神的传承是相互的,援青之旅结束后,我也将会把黄南检察、青海检察的这份精神传承回去,在自己未来的本职岗位上下好奉献的及时雨。


二是不辱使命,传递检察理念。我认识到,援青,除了特殊的政治意义之外,也是对青海应有的一种感恩和回报。青海作为“三江源”,作为“中华水塔”,付出了很多。从某种意义上讲,青海人就是永久的“援青人”,他们始终在用汗水和泪水践行保护“三江源”、保护祖国绿水青山的诺言。因此,我们来援青,除了政治意义之外,也代表内地的一种感恩之行、回报之举,要服务好青海的大局。党的二十大以来,检察机关被党和人民赋予了更重的政治责任,检察工作在服务社会大局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在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过程中,各地检察机关都有着既具同性又各有特色的检察工作理念,借着此次青海工作的机会,我努力起好小桥梁的作用,把天津检察“合目的性、合规则性、合理性”相统一的办案理念,以及“依法、善意、精准、合作、效能”监督理念,传递到青海检察,把在青海检察工作中对办案理念的思考总结吸纳回我们天津。


三是不遗余力,传授检察业务。一段时间的工作以来,我体会到黄南检察工作和全国很多地方一样,也存在一定程度的“青黄不接”,面临着老一辈优秀检察人即将退休,新生代优秀青年干警缺乏经验的局面。看着大家充满朝气的面庞,我也仿佛看到了曾经的自己,也由衷的感觉自己肩上多了责任。此次青海工作,在院党组的信任和支持下,我承办了一些重要案件,在案件审查中,我努力将我有限的办案经验传授给年轻的检察官助理,一起探讨提高;在补证工作中,我深入基层派出所就取证理念与民警进行深入交流,做到了不遗余力。短短三个月,真正做到了与大家共成长,这些宝贵的经验,我也将荣幸地带回天津。


“一次黄南行,一生黄南情”。回顾这段援青岁月,是真挚手足情谊的珍惜和眷恋,是津青两地藏汉同胞民族团结的难忘和希冀,是自身能力素质的历练和提升。援青是一段历史,援青是一种精神,援青是一份骄傲。这里明媚的阳光,洁净的空气,碧蓝的天空,巍峨的雪山,澄碧的黄河水,还有那淳朴的人民都将成为我永生的记忆。无论今后走到哪里,我都会继续关心黄南的发展,让自己成为美丽青海的见证者、亲历者和建设者!祝福青海的明天、黄南的未来更加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