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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南州人民检察院召开检委会(扩大)学习会专题学习《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

发布时间:2023-04-26 20:56:21 来源: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本站编辑

为准确把握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内容和涵义,提升办案质效,4月24日,黄南州人民检察院组织检委会委员、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召开检委会(扩大)学习会,对《评价指标》进行专题学习。会议由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吴润泽主持。


会上,第五检察部干警对《评价指标》修订情况、指标含义、指标说明、需要注意事项等进行了解读说明,与会干警进行深入交流、研讨,对在办案中遇到的问题进行解答。

会议强调,各业务部门要认真学习,并结合业务工作认真对照检查,理清工作思路,拿出切实可行的具体举措将《评价指标》落到实处、见到成效。

会议要求,修订后的《评价指标》涵盖“四大检察”主要案件类型、主要办案活动、主要诉讼流程。要全面细化落实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更好履行各项检察职能,有效提升办案质效。一要加强学习,准确把握具体涵义。各分管院领导要继续组织分管部门全体干警认真学习,深入理解各项指标的内容和涵义,科学运用各项指标,调整办案思路,积极转变办案理念,切实发挥好《评价指标》的“指挥棒”作用。二要融会贯通,加强沟通协调发展。各业务部门要紧盯薄弱环节和空白项,加强部门沟通联动,结合部门实际工作,发挥履职优势,实现相融互促。案管部门要做好业务态势分析研判工作,加强对业务部门指标解读和指导工作及时通报,促进监督办案更加优质高效。三要强化案件管理,提高案卡填录准确性。做好评价指标的科学运用,抓好日常数据管理校对,杜绝错填、漏报,确保业务数据填录真实、准确、及时。四要加强能动履职,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以量化指标为主线,以指标考核为重点,高质量完成全州检察机关本年度工作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