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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巡回检察成为法律监督的“前哨站” 黄南州检察院公益诉讼巡回检察调研纪实

发布时间:2023-04-07 20:00:52 来源: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本站编辑

为推进我州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一院一品”创建,3月28日至30日,州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马晓军一行赴河南、泽库就两县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有机农畜产品输出质量安全情况开展巡回检察实地调研。在实地查看了河南县洮河源国家湿地公园、泽库县泽曲国家湿地公园,了解湿地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后,与有关行政机关就检察机关如何能动履职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和探讨,对于推动各方协同发力,实现黄南的天更蓝、水更清、草更绿起到了积极作用。

湿地是人类生活和社会生产极为丰富的自然资源,对生态环境保护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意义重大。泽曲和洮河源国家湿地公园是我省湿地面积较大的公园,具有草原、沼泽植被面积大、国家级保护动植物种类多、药用植物品种丰富等特点。近年来,黄南州检察机关聚焦山水黄南建设,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办理了环境资源保护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5件,追偿生态修复费用人民币7.03万元、挽回野生动物资源损失赔偿金5.5万元。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69件,督促修复被破坏的草场面积581亩、恢复林地140.45亩、复垦非法改变用途和占用耕地1.7亩、清理城市垃圾400吨、清运固体危险废物7012.34吨、拆除三江源核心保护区内违章建筑约500平方米、修复非法采挖破坏山体约800㎡、督促拆除违法建设的连栋蔬菜大棚23座。

经过六年的努力,黄南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受制于检察监督覆盖面不全、行政机关与检察机关信息共享平台不健全、公益诉讼检察队伍力量薄弱,调查取证的智能化水平不高等因素,黄南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与新时代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与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更高要求相比,特别是与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要求相比,还有不小差距。

下一步,黄南州检察机关将落实“双赢多赢共赢”的法律监督理念,充分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携手行政机关,共同助力黄南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一是建立公益诉讼巡回检察站,延伸公益诉讼生态保护触角。以专项活动为载体,以主动寻找案件线索为办案突破口,通过现场查看、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等方式围绕湿地环境污染治理和生物多样性保护,重点对野生动植物保护、垃圾倾倒、非法排放、非法猎杀、非法开采等违法行为开展定期巡察、重点巡察,依托巡回检察的形式,实现行政执法与公益诉讼的无缝衔接,推动公益损害问题得到及时纠正和有效解决。二是打破数据壁垒,实现信息共享。探索搭建公益诉讼检察与行政执法信息共享平台,建立数据可视中心,让数据多跑路,通过大数据实现行政执法信息共享,从而拓展公益诉讼线索和案源。三是提升干警业务素能和调查取证智能化水平。进一步适应形势需要,通过业务培训、岗位练兵、挂职锻炼等方式提高办案专业化水平。充分利用无人机航拍技术解决传统勘查手段中视角局限、效率低下、证据形式单一等问题,从而有效降低办案成本,提升办案效率。

调研组一行还走访了河南县青清海和阿米雪有机食品企业,泽库县牦牛养殖合作社,对企业产品质量和生产过程中环境保护问题以及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进行了深入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