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被告人俄见某某与被害人万某某系夫妻关系,2021年11月16日上午8时,因被害人万某某提出离婚引发被告人俄见某某的不满,遂用事先准备好的刀子将被害人万某某杀害。随后,被告人俄见某某前往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马晓军检察长仔细审阅案卷材料、会见被害人家属、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在值班律师见证下被告人俄见某某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并就关键事实和证据向侦查机关提出了补充侦查的建议,完善了全案证据体系。案件提起公诉后,为确保指控效果,马晓军检察长亲自指导制作了详尽的出庭预案和公诉意见书,为出庭支持公诉做了充分准备。
庭审过程中,马晓军检察长针对指控犯罪事实,进行了切中要害的讯问,法庭调查环节,根据指控的犯罪事实,分组出示证据材料,举证质证条理清晰、详略得当。法庭辩论阶段,马晓军检察长重点围绕本案的量刑、社会危害性及警示意义,发表了有理有据的公诉意见并对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作出了针对性回应。整个庭审过程,在客观、全面阐释被告人罪行的同时,起到了教育警示作用,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庭审后,经合议庭评议,全部采纳了我院指控的犯罪事实、认定罪名和量刑建议,当庭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俄见某某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该案为黄南州近年来检法“两长”同庭办案依法履职的一起典型案件,充分彰显了检法两院共同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履职担当。检察长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对提升全州刑事案件办理质效起到了示范表率作用,是黄南州检察机关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常态化、制度化的应有之义,必将进一步激发检察干警比学赶超的工作热情,全面提升检察履职能力水平,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黄南提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