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党建引领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深入开展“察民情办实事惠民生”主题活动,我院聚焦服务工作大局,突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主动参与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近日,我院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中,发现位于我县积石镇十里经济带公路石头坡村段北侧,存在倾倒堆放建筑和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情形,部分建筑和生活垃圾顺边坡滑落触底并形成一定面积的污染带,使黄河水体有遭受污染和损害生态环境的的隐患。
为切实保护好黄河生态环境,办案干警深入一线现场调取证据,调查核实情况,分析受损原因、厘清行政单位职责等。针对存在的损害的问题,我院及时立案并根据案件事实,向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单位发出检察建议书,要求行政单位切实履行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采取有效治理措施,消除黄河水体被污染的隐患情形。行政单位对我院检察建议书反映的问题予以认可,并将整改情况及时书面回复我院,经我院现场核实,隐患问题已消除,公益受损问题得以解决。
该案不仅是我院充分发挥党建引领+公益诉讼工作进一步融合的体现,也是扎实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活动和践行“察民情办实事惠民生”主题活动的现实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