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促整治六台水库附近
违法养殖牲畜、弃置牲畜尸体
造成环境污染行政公益诉讼案
【基本案情 】
平安区人民检察院在依法履行公益诉讼职责中发现,平安区古城回族乡六台水库附近存在违法养殖牲畜、弃置牲畜尸体污染环境的情形。六台水库上游支流六道沟两侧有几户牛羊养殖户,其中一户较大的牛羊养殖圈养区离支流河道不足2米,雨水天气牲畜排泄物易被雨水冲刷至饮用水水源河道;水库库区东侧10米处弃置了两只不明死因未做无害化处理的牲畜(羊)尸体。牲畜排泄的粪便、弃置的牲畜尸体不仅影响六台村周边环境,造成水源污染可能,牲畜尸体所携带的病毒、细菌等病原通过空气传播,还易引起动物疫病,社会公共利益处于受侵害状态。
【督促履职 】
平安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及时展开调查工作,依法立案后向主管行政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对六台水库周边畜牧养殖情况进行排查,加大畜牧养殖监督管理和指导力度,引导畜禽养殖企业科学处置畜禽养殖废弃物,做好本辖区内畜禽养殖宣传和废弃物污染防治服务工作。
收到检察建议书后,主管行政部门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工作人员对检察建议反馈的问题开展了调查处置:一是共排查古城乡六台村养殖户33户,存栏牛591头(其中牦牛472头、黄牛102头、奶牛17头),存栏羊240只;二是对2只不明死因羊尸体溯源,并积极协调古城乡人民政府对周边村庄乱丢畜禽尸体行为开展了排查,共排查出丢弃牛羊尸体13头(只)(其中:牛3头、羊10只);三是对所有牲畜尸体按照技术规范全部无害化处理(消毒深埋)。四是结合检察机关发现的病死畜禽乱丢弃问题和春季动物疫病防疫工作,向广大养殖户就非法处置病死动物、制售病死动物产品等违法行为开展了广泛宣传,进一步提升养殖场(户)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法律意识,积极引导群众主动参与疾病预防工作。
【典型意义 】
饮用水源安全问题涉及民生,是关乎民生的大事,保障饮用水源安全是每一个公民的责任。水源地作为自来水生产、输送环节中的第一环必须得到有力保护,必须依法严格加强对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防止动物疫病传播,做好不明死因畜禽尸体无害化处理是确保畜牧业健康发展,保护水源、保障公民身体健康和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的重要工作。检察机关持续巩固与行政机关的监督合力,与行政机关齐抓共管,督促行政主管机关加强牲畜养殖监督指导和宣传力度,严格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共同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实现了生态环境和饮用水水资源保护的目的,达到了“诉前实现公益保护目的是最佳司法状态”的要求,为美丽平安建设倾注了检察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