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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措并举 深入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

发布时间:2023-05-09 11:21:39 来源: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本站编辑

为深化巩固扫黑除恶斗争成果,持续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走深走实,促使各级扫黑除恶工作会议精神在区检察院得到贯彻落实,近日,区检察院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强化检察担当作为,采取多项措施推进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

召开院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会议。领导小组同志认真学习传达了中央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委工作要求,对院内现阶段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情况进行通报,根据本院实际及时调整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成员,研究具体措施,就进一步深化完善扫黑除恶长效常治工作机制、如何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做了详尽地部署。

召开全院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推进会。会议要求全院干警:一要提高政治站位,领会核心要义。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中央省市区扫黑除恶常态化会议精神的学习,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精准把握扫黑除恶斗争新规律、新特点,持之以恒、坚定不移地推进各项工作措施落细落实;二要持续加强监督,依法能动履职。紧盯落实政治责任、司法办案责任、法律监督责任,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面提升监督质效。要明确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职责、工作制度,领导小组成员要积极创新工作手段和方式,健全完善联动机制,加强部门协作联动,坚决做到组织有方、推动有力、协调有效。

及时进行业务知识培训。党组成员、第一检察部主任蒲福才围绕《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立法背景、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内容、重要意义等方面内容进行了全面而深入的解读,让干警们进一步认识到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重大意义,更加深刻地理解了《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内容和要求,也更加明确了今后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的重心和关键。

加大宣传力度,巩固工作成果。通过展板、电子屏条幅等多种形式常态化开展扫黑除专项斗争宣传工作,着力打造浓厚宣传学习氛围,形成了防范和打击黑恶势力的强大声势。充分发挥“互联网+法治宣传”优势,运用新媒体,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开辟专栏、策划专题,时时更新常态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成果,拓宽宣传渠道。坚持线上线下一体发力,提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教育力度。鼓励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和举报指证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真正使黑恶势力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让常态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区人民检察院将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持续保持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切实巩固专项斗争成果,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