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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业务

开门纳谏主动接受监督 助力案件质量提升

发布时间:2023-09-16 09:23:12 来源: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本站编辑

案件质量评查,既是发现问题、规范办案、改进工作、提升办案质量的途径,也是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制约和指导督导、统一司法尺度、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是落实“12·03”以案促改专项活动、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内容,9月15日,我院按照海东市人民检察院交叉评查要求,开展案件质量评查评议工作,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邀检察官助理、听证员、值班律师对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进行监督,近距离“质检”检察办案活动。

会上,政治部主任徐树英通报了“12·03”以案促改及作风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情况;第三检察部通报了案件评查工作进展情况。

我院通过院内自评、交叉互评方式,评查各业务条线案件共32件,被评查案件15件,员额检察官按照《人民检察院质量评查工作规定(试行)》相关要求,从法律适用、办案程序等方面进行全面评查。

在会议交流环节,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对我院主动接受外部监督以及规范开展质量评查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随后对案件评查工作情况进行全方位点评,特邀检察官助理王增麟和人民监督员谭英表示:“平安区人民检察院以案促改、作风突出问题工作开展扎实,效果明显,推动教育活动走深、走实。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详细、认真。通过案件质量评查提升了办案水平和能力,同时维护司法公平公正,提升办案质量。”值班律师井瑞彪建议我院与其他县院做好内部交流,扎实开展以案促改工作。

下一步,我院将继续以检察业务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将案件质量评查与相结合,加强对检察官司法办案的全流程监督管理,不断改进和创新评查方式方法,优化流程、细化指标,引导检察办案提质增效,认真听取与会代表意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认真梳理、分析评查中的问题,找差距、补短板、强弱项,把好案件质量关。二是认真分析研判,做好案件质量提升工作。增强案件质量意识、风险意识、责任意识,理清办案思路,在办案中做到实体与程序并重,严把事实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切实把“以办案为中心”落到实处,推动案件质量提升。三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加强评查结果应用。将案件质量评查作为提升案件质量的有效途径,不断提高执法办案能力和水平,牢牢把握案件质量这一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生命线”,为平安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通讯员:贾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