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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要闻

坚持以学铸魂 “五学联动”筑牢队伍思想根基

发布时间:2023-10-30 11:25:28 来源: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本站编辑

第二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开展以来,我院始终坚持把理论学习贯穿始终、融入日常,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构建以落实第一议题制、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党员集中学习、政治理论学习和党员自学为重点的政治理论学习体系,有效提升全员政治理论素养,不断夯实队伍思想根基。

党组书记带头学。通过积极参加读书班、学习班,全面、系统、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将个人对党的创新理论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进行提炼总结形成高质量研讨材料6篇,在院党组会上和党员学习会上与同志们分享学习感悟和收获体会,通过带头领学、带头思悟、带头提出工作思路推动全体党员深学细学精学。

    党组率先引领学。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和首要内容学习制度,主题教育开展以来,党组会组织会前学习2次。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研讨会1次,邀请了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领导莅会指导,会前根据学习安排,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和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领学,通过制作PPT明确学习内容,通过交流研讨分享学习体会和工作思路,全体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参加学习研讨。

    支部组织系统学。在党中央要求必读书目的基础上,按照县委县级以下党组织重点落实理论学习、干事创业和检视整改三项重点措施的要求,参照县委重点的理论学习内容体系,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全院干警开展专题学习12次,召开党员大会1次,交流研讨3次,聚焦党的二十大报告、党章、习近平总书记对主题教育工作和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等重点内容开展学习研讨,不断强化理论武装,提升检察队伍党员干警政治素养,推动形成真学真懂真信真用的良好氛围。

    全面推进个人学。全体党员按照目标要求及个人所需,制定个性化学习计划清单,明确时间自律自学,党支部拟定主题围绕重点学习篇目组织开展交流研讨、领导审阅等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党性大讨论,达到了在主题教育中检验理论成果、交流思想认识、促进作风转变的目标。

    红色教育实践学。组织干警赴海南藏族自治州成立70周年成就展馆接受教育,共同回顾海南州成立70年来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等方面取得的辉煌成就,激励干警增强政治三力、筑牢政治忠诚、提升党性修养。组织开展全面国防教育月活动,有效增强检察干警国防观念和国防素养。联合结对共建党支部共同开展主题党日,开展实地观摩体验、分享学习经验、交流学习体会,将“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贯穿主题教育理论学习全过程,力求做到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