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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要闻

紧盯社区矫正“晴雨表” 有力保障社会大局稳定

发布时间:2023-10-12 17:59:49 来源: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本站编辑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陈刚书记关于平安青海建设“十个一”工作要求,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内在要求在检察环节落细落实,进一步强化社区矫正的改造教育功能,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共和县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共和县平安建设千分制考核目标,深刻总结回顾社区矫正工作情况,认真查摆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照存在问题做到高标准严格要求、高效率推动落实,围绕重点任务,全面、有序开展平安建设社区矫正脱管漏管工作,以检察履职深入推进平安建设,为守护共和平安、确保大局稳定贡献检察力量。           

    强化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院党组高度重视平安共和建设社区矫正脱管漏管核查工作,根据平安共和建设千分制考核总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安排专人负责社区矫正监督工作,指定专门的检察官办理相关案件,以检察纠正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为重点任务,以可能造成脱管漏管的各个环节为监督重点认真部署、扎实推进,通过周例会向院党组定期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发现存在问题、查缺补漏。

聚焦主责主业,提升监督质效。我院坚持围绕规范社区矫正精准发力,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着力提升刑事执行监督效果。一是摸清底数,把好社区矫正入口监督关。加强与法院、司法行政机关的协调沟通,及时将生效的判决、裁定与司法行政机关在矫在册人员逐人比对,查明数据差异,开展交付执行检察19人次。二是多措并举,把好日常管理监督关。在日常监督工作中,我院既注重查阅社区矫正工作档案,了解社区矫正机构日常管理、教育帮扶等情况,又注重座谈了解、社区走访、实地检察,注重从社区矫正对象反映的情况中发现社区矫正机构日常管理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对2020年7月1日《社区矫正法》实施以来,人民法院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全面摸底,掌握矫正对象总体情况,做到一件不漏、一人不少、底数清、情况明。核查了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10月被解除社区矫正人员177人,在矫的社区矫正人员34人。三是以点带面,把好重点问题监督关。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逐一见面,重点检察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定期提交病情鉴定、服从情况等材料,经核查,发现暂予监外执行对象漏管1人,已向共和县人民法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四是加强协作,把科技监督力量用好。利用司法行政机关现有的社区矫正移动定位平台、手机定位监督系统等,对各个司法所辖区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网络巡查、实时定位,对重点人员实行实时跟踪监督,防止脱管漏管发生。

    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气氛。为推动实现人人参与平安建设、人人共享平安建设成果的良好格局,在全县范围内积极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创建工作氛围,我院结合法律十进等活动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在微信公众号开设平安建设每日一学、每日一法条、每周一案例专栏,及时转发平安建设相关知识、宣传视频等;同时坚持每日发布本院工作动态,通过新媒体平台宣传平安建设好声音、好做法,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同时,为提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的法律意识,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管、教育、改造质量,预防其重新犯罪,我院在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中,坚持站在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高度,联合县司法局在社区矫正监督检查的过程中,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及时宣传相关法律政策、讲述反面典型案例,达到警示教育预防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