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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要闻

共和检察院 积极探索“上门听证”新举措

发布时间:2023-03-21 11:41:28 来源: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本站编辑

为提高矛盾纠纷化解质效,切实把“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到实处。3月17日,共和县人民检察院针对周某某、却某某盗窃案在共和县恰卜恰镇次汉素村委会举行了一场“特别”的听证会。在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围绕犯罪事实、犯罪情节、社会危害等情况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并说明了拟不起诉的理由和法律依据,犯罪嫌疑人周某与却某在听证会上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进行了深刻的反省。经过认真讨论,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和侦查机关代表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周某、却某作不起诉处理。

2023年以来,共和县人民检察院大胆探索“上门式”简易听证的新举措,从三个方面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事心双解”的良好效果。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上门听证新常态。今年初,我院积极探索上门听证工作,院党组高度重视,将上门听证作为“一把手”工程推进,专门召开了工作部署会,制定计划,对具有典型意义、普遍发生的案件开展“上门听证”。

二、灵活选定场所,开创上门听证新模式。采用“固定+流动”模式开展上门听证,首先采用固定听证场所,在通常情况下,将上门听证的场所选定在当事人所在的村委会召开。把检察服务延伸到“最后一公里”,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最前沿,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努力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办案效果。

三、强调质效并行,提升上门听证新温度。充分发挥外部监督在提升司法办案质效方面的积极作用,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人民监督员等作为听证员上门听证,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回应社会关注,以“看得见、听得到”的形式赢得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保障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及监督权,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办案透明度和执法办案公信力。

敲开百姓门,走进民心处。“上门听证”是溯源治理的有益创新,更是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主动提现。下一步,共和县人民检察院将积极能动履职,持续加大实践探索力度,有效拓展听证开展方式,充分发挥检察听证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赢公信的积极效果,用实际行动践行“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充分彰显人民检察为人民的法治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