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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要闻

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机关附条件不起诉案件不公开听证会

发布时间:2023-03-01 16:07:33 来源: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本站编辑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把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作为推进新时代检察工作提质增效的重要保障,有力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依法享有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113日,在充分保护未成年人隐私前提下,我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3起拟作附条件不起诉案件不公开听证会。

听证会上,人民监督员通过办案检察官详细听取了案件的基本情况、涉罪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情况、家庭管教情况等,同时围绕涉案未成年人的社会危害性以及监护条件,后续帮教等问题进行深入讨论,并提出意见、建议。经评议,人民监督员支持我院作出的处理结果。

    听证会后,人民监督员对此次不公开听证会给予了高度评价并表示此次不公开听证,既有效的教育、感化、挽救了未成年人,又有力的维护了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并且强化了检察机关与人民监督员双方的协调配合,形成通力协作、良性互动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保障了人民监督员的监督作用

在今后的检察监督活动过程中,我院将进一步认真研究、积极探索在新形势下检察机关应当如何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有效途径和方式方法,虚心接受人民监督员的监督,认真听取人民监督员对检察监督活动的意见建议,及时对人民监督员意见建议进行总结反馈,实现人民监督和检察工作同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