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电梯已成为高层建筑和公共场所的重要设备。然而,电梯安全事故频发,如“坠落”、“失灵”“意外困人”等现象时有发生,电梯安全隐患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为贯彻落实全国检察机关“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持续推进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预防和减少电梯安全隐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共和县人民检察院以特种设备(电梯)安全为切入口,聚焦民生领域,多措并举打好组合拳,全力护航电梯安全。
近日,共和县检察院走访辖区内多个住宅小区、公寓、商超、酒店等场所,围绕《特种设备安全法》《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等相关规定要求,通过认真观察、查阅台账、亲自搭乘、询问群众等方式,对电梯的运行、维护、保养、监管等情况进行调查。主要针对电梯轿厢的显著位置是否张贴有效的电梯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以及应急救援电话号码等电梯安全相关信息;是否公示电梯最近一次维护保养信息;紧急报警装置是否有人应答;是否按规定公示电梯故障、事故隐患和故障排除、电梯维修、安全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等情况,同时检察干警现场对商场、酒店管理人员进行电梯安全普法宣传。
“小电梯、大民生”。商场、酒店的电梯安全使用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此次电梯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实现了“抓前端,治未病”、“防未病,治根本”的效果,以公益诉讼检察力量拧紧了电梯安全“阀门”。
民生所系,检察所至。电梯作为现代城市建设不可或缺的交通工具,是与人民群众日常工作、生活关系最密切的一类特种设备,其安全性和可靠性直接关系千家万户的出行安危。共和县人民检察院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将整治电梯安全隐患作为落实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的一项重要办案任务,继续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持续加大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行为的监督力度,找准群众关心、社会关切的民生热点问题,筑牢公共安全保护屏障。力争将隐患发现在未然,消除在萌芽,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