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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动态

依法能动履职诠释检察温情

发布时间:2024-03-11 11:25:01 来源: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本站编辑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接受人民监督,维护群众权益,3月6日,我院对一起交通肇事案召开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邀请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作为听证员对案件进行评议,值班律师及侦查人员参加了听证。

听证会上,案件承办检察官对该案的诉讼经过、基本案情、证据审查、法律适用等进行全面阐述,说明了作不起诉处理的理由,充分听取了犯罪嫌疑人、被害人、侦查人员、值班律师以及听证员的意见。案件承办检察官表示,虽然张某某违反了道路交通法规,致人死亡,构成交通肇事罪,但考虑到张某某系初犯、偶犯、案发后有自首情节、认罪态度好、真诚悔罪、自愿认罪认罚,获得了被害人及近亲属的高度谅解,符合作出相对不起诉的条件。其也因自己的过失行为致相伴多年的妻子身亡,子女失去母亲,父母失去女儿感到无比懊悔、万分沉痛,再对其提起公诉无疑使张某某及其受损家庭雪上加霜,背离了司法为民的初衷,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更能体现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也有利于张某某回归社会、挽救其受损家庭、促进社会和谐。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在听取案件基本情况介绍及各方意见后,认为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认定罪名及适用法律正确,拟作不起诉的理由充分,一致同意对该案件拟不起诉决定,并表示“此次公开听证活动程序合法合规,对张某某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给张某某改过自新的机会,也充分彰显了检察温度。”

下一步,共和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把公开听证作为司法办案的新常态,主动将司法办案过程“晒”在阳光下,践行好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始终坚守为民初心,融法、理、情于办案全过程,回应人民群众司法期盼,传递检察温度,诠释检察温情,切实践行“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誓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