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开展以来,我院紧紧围绕“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深、实、细、准、效”调研五字诀,以检察为民办实事为立足点和切入点,扎实开展了探索深化检察司法救助解决农牧区群众因案致贫、返贫问题调查研究,形成了《关于检察司法救助全力助推乡村振兴战略有效实施的对策建议》,进一步明确目标方向、强化工作举措、完善工作机制,推动调研成果落地见效。精准选题,做到“研”之有悟。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体系中,司法救助是党和国家对民生领域的重大政策创新,也是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平安建设、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手段。根据2019年出台的《关于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支持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对进入检察办案环节的农村地区因案致贫当事人要做到应救助尽救助。但实际上,我们在精准落实防止返贫帮扶政策、防范化解因案返贫致贫风险、有效推进乡村振兴方面存在诸多问题和困难。为扎实推动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更好服务和保障民生,坚定站稳检察工作人民立场,推动主题教育见行见效,我院聚焦最需要关心关注的弱势群体确定调研课题,聚力打通国家司法救助实践的“最后一公里”。摸清事实,做到“研”之有据。为扎实推动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更好服务和保障民生,坚定站稳检察工作人民立场,推动主题教育见行见效,我们研究制定方案、明确调研对象、确定方式方法、细化责任分工,分层分组有序推进。为争取县乡村振兴局的全力支持配合,我们在调研初期特意邀请县乡村振兴局、县妇联主要负责同志,召开了2023年度司法救助工作成效通报会暨司法救助金集中发放仪式,通报了在各相关部门的大力配合支持下,2023年检察司法救助较往年相比取得的显著成效(共救助9人发放救助金24.3万元,救助金额同比增长了273.8%,其中乡村振兴和妇联组织移送的案件发放救助金占总救助金额的44.4%)。同时为4名司法救助申请人集中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共计8.8万元。将检察司法救助维护弱势群体权益、传递司法温暖的实际意义展现给各相关部门。顺利调取了全县乡村领域近三年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相关数据及情况,进行集中摸排、梳理、分析,深入查找可通过检察司法救助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有效振兴的案件线索。查找问题,做到“研”之有理。严格按照“四不两直”工作要求,多方式、多途径广泛开展调查研究。一是由检察长亲自带队深入下梅、曲宗、曲让、浪娘村开展调查研究,以座谈交流、调查问卷等方式详细了解了各村村民因案致贫、因案返贫、是否救助等情况,共开展座谈调研5次,征求意见建议共12条,经梳理整合有效建议为2条,排查案件线索2条。二是组成调研小组深入开展入户走访,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建议,深入调查检察司法救助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短板,集中进行分析论证,共发放调查问卷20份,收回20份。三是结合检察长大接访、大下访活动,回访已救助的案件当事人共6人次,通过回访了解救助效果和当事人生活现状,进一步分析挖掘检察司法救助工作的局限性。通过全面调查研究、梳理整合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分析发现,我院在落实《关于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支持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过程中,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突出问题:一是主动申请少,群众对司法救助的知晓度不高。二是案件来源狭窄,缺乏协作机制。三是救助对象复杂多元,救助方式单一。这三个问题反映出,我院在能动履职方面还存在很多不足,离真正沉下心、扑下身子、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办好事、实事的思路、意识和方法都不到位。真抓实干,做到“研”之有效。始终聚焦人民群众特别是弱势群体、困难群众急难愁盼,扎实推动检察司法救助工作更好服务和保障民生,文某某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案件是共和县乡村振兴局和共和县妇女联合会移送给我院的线索,我院收到线索后,检察长立即带案下访,前往申请人住所了解基本案情、财产损失情况、目前家庭生活情况等,并与所在社区或居委会进行核实,通过对共享的信息线索认定申请人文某某的情况属于困难妇女类别,符合司法救助条件,遂进行包案办理,经综合审查向共和县国家司法救助领导小组报送审批同意后,向申请文某某进行司法救助金发放,申请人文某某表示感谢检察机关的关怀与关爱,愿意息诉罢访并当场签订息诉罢访承诺书,案件办理完成后,我们从救助后的生活现状、救助资金使用情况、当事人满意度等方面进行了电话回访。本案自收到线索到办理完成仅用时11天,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法律效果和政治效果。理清思路,做到“研”之有果。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深化理念更新,从以往的“采用检察机关内部业务部门移送、控申部门启动救助程序的模式”积极转变方式,以数字检察融合发展为契机,全面深化与县乡村振兴局的沟通衔接,从基础数据共享、案件线索移送、专项活动衔接等方面不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与县乡村振兴局合作签发了《关于“司法救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专项活动工作方案》,明确了救助对象范围,确定了涉农村地区困难信访人保护联动机制、定期会商机制、联络员制度、回访、结果反馈等制度,推动形成长效工作机制,为做好检察司法救助助力乡村有效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奋楫笃行,做好“研”之有续。我们将紧紧围绕主题教育“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与时俱进更新监督理念、更新知识体系、提升综合素能,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夜不能寐的危机感、食不甘味的责任感,持续深学细照笃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理论创新每前进一步、理论武器就要跟进一步”等重要论述精神,依靠强大的理论基础更好地明确目标、指导实践,引领契合乡村振兴、契合人民所需的检察司法救助高质量发展。一是加强向县委县政府的请示汇报,将司法救助工作纳入社会治理体系和乡村振兴战略中,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司法救助实施办法或实施细则,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开展好司法救助工作,确保救助工作有章可循。二是协调县法学会、县司法局等部门组织,通过“青年普法志愿者基层行”等平台,开展“一村一法律顾问”培训会,在培训会上通过案例解析,介绍检察职能,让各村法律明白人对检察机关有更深入的了解,让群众和基层一线工作人员对国家法律救助政策有更全面了解,揭开检察履职的神秘面纱,真正深入群众、为民解忧。三是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的支持,协调,有效整合民政、妇联、共青团和政府其他相关部门职能优势,综合运用经济救助、心理救助、民政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和法律援助等多种手段,有针对性地向被救助人提供切实有效并准确的多元救助。同时,对于因受犯罪侵害受到心理创伤的被救助人,着力探索建立《“心理疏导+检察救助”工作机制》,邀请专业机构的心理咨询师对其进行心理疏导,帮助他们恢复心理健康,引导他们重新树立生活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