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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和县人民检察院“公益损害、诉讼违法举报中心”挂牌成立

发布时间:2020-08-17 11:19:15 来源: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本站编辑

 

        5月27日下午,共和县人民检察院 “公益损害、诉讼违法举报中心”正式挂牌成立。党组书记、检察长昂倩,院领导班子成员及全体干警 参加了挂牌仪式。
“公益损害、诉讼违法举报中心”是县检察院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回应社会关切,畅通民意渠道,进一步拓展检察监督职能的有效举措。“公益损害、诉讼违法举报中心”成立后,将立足当前检察机关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对诉讼活动进行监督两项主要职能。其主要受理范围包括: (一)依法受理广大人民群众、社会组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线索的举报、控告。(二)依法受理广大人民群众、社会组织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行为;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雄烈士保护等领域中,负有相关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等违法行为的举报、控告。(三)依法受理广大人民群众、社会组织对公安机关刑事立案活动或侦查活动;人民检察院办理案件;人民法院审判活动或执行活动;看守所在收押、监管、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刑事执法活动违法情形的举报、控告。(四)其他依法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公益损害及诉讼违法的举报、控告申诉。
        第二检察部和12309检察服务中心要做好衔接配合工作, 对群众控告、举报的公益损害、诉讼违法案件 线索 由“ 12309检察服务中心” 具体 承接,第二检察部具体办理相关案件。群众 发现和掌握的 公益损害、诉讼违法线索,可通过 现场举报接待、12309热线举报电话、12309网络服务平台、信函等多种途径和渠道进行举报。所有线索由控申部门统一受理和形式审查后,及时移送 第二检察部 进行梳理排查并决定是否立案,确保线索举报控告和梳理排查畅通无阻、有效运行,最大限度地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和 “公益损害、诉讼违法举报中心”的平台作用